【争】新华字典

~ 新华字典

拼音 zhēng ㄓㄥ

部首
笔画6画
部外笔画4画
字形上下结构
五行
五笔QVHJ
统一码4E89
郑码RXB
仓颉码NSD
四角码27507
电码3630
异体字

【争】字概述

〔争〕字的拼音是(zhēng),部首是⺈部,总笔画是6画

〔争〕字是左右结构,五行属火。

〔争〕字仓颉码是NSD,五笔是QVHJ,四角号码是27507,郑码是RXB,中文电码是3630,区位码是

〔争〕字是属于最常用字,常用字,通用字,一级汉字

〔争〕字异体字是

【争】字收录于《新华字典》, 《高级汉语词典》, 《中华字海》 , 《汉语大字典》。

【争】字康熙字典

卷别 :正文・巳集中 部首:爪部

武英殿刻本: 第1642頁,第10

同文書局本: 第688頁,第33

標點整理本: 第641頁,第6

古文: 𠫩𠄙

唐韻》:側莖切;《集韻》:甾耕切,𡘋音箏。
說文》:引也。从𠬪𠂆。徐鉉曰:𠂆音曳。𠬪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
廣韻》:競也。
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又,《玉篇》:諫也。

又,訟也。
增韻》:理也、辨也。
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理不決。

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
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

韻會》:俗作争,非。

注解

〔爭〕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巳集中,康熙部首是爪部

〔爭〕字拼音是zhēng,上下结构,可拆字为爫、⺕、亅

〔爭〕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zhēng] ⑴ “争”的繁体字。⑵ 奪取、互不相讓。《左傳•隱公十一年》:“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潁考叔挾輈以走。”《北史•;卷二十二•;長孫道生傳》:“嘗有二鵰,飛而爭肉,因以箭兩隻與晟,請射取之。”⑶ 較量﹑競爭。《書經•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⑷ 辯論。如:“據理力爭”。《左傳•昭公六年》:“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徵於書。”《史記•;卷五十五•;留侯世家》:“此難以口舌爭也。”⑸ 相差﹑差別。唐•杜荀鶴《自遣詩》:“百年身後一丘土,貧富高低爭幾多。”《水滸傳•;第六十九回》:“我這行院人家坑陷了千千萬萬的人,豈爭他一個?”⑹ 規勸。同“諍”。《呂氏春秋•仲春紀•;功名》:“關龍逢﹑王子比干能以要領之死,爭其上之過。”⑺ 如何。同“怎”。唐•韓偓《哭花詩》:“若是有情爭不哭,夜來風雨葬西施。”元•;鍾嗣成《一枝花•;生居天地間套•;梁州曲》:“爭奈灰容土貌,缺齒重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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