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店 ~ 汉语词典

拼音 guān diàn

注音ㄍㄨㄢ ㄉㄧㄢˋ
词性时代词语
近义词
反义词

官店词语的详解


词语解释

官店guān diàn

  • 供商贾使用的官营店房。

  • 捕役拷问盗贼的地方。

引证解释

  • 供商贾使用的官营店房。

    唐•李翱 《疏绝进献》:“故有作官店以居商贾者有酿酒而官沽者其他杂率巧设名号是皆夺百姓之利,亏三代之法公託进献,因得自成其私,甚非太平之事也。”
    《续资治通鉴·元顺帝至正二十四年》:“己酉 吴 命中书省,凡商税三十税一多取者以违例论。改在都官店为宣课司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
    《明史·食货志五》:“太祖 初征酒醋之税,收官店钱。”

  • 捕役拷问盗贼的地方。

    清•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四》:“献县 捕役 樊长与其侣捕一剧盗。盗跳免,縶其妇於官店。”
    自注:“捕役拷盗之所,谓之官店,实其私居也。”

国语辞典

官店guān diàn

  • 官营的店铺可供商贾集散货物。

    唐·李翶〈疏绝进献〉:「故有作官店以居商贾者有酿酒而官沽者,其他杂率巧设名号,是皆夺百姓之利,亏三代之法。」
    《金瓶梅·第四七回》:「这苗青另搭了船只载至临青马头上钞关上过了,装到清河县城外官店内卸下。」

网络解释

官店

明代由官府开设的特殊店铺。始设于吴元年(1367年)之前。吴元年四月﹐朱元璋(即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改在京官店为宣课司﹐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作为明朝政府征收商税的机构。官店之名仍然保存﹐并一直延续到明末。主管官店者多为皇帝的亲信太监。收入一般归国家支配。

【官店】新华字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