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 ~ 汉语词典

拼音 fă bù

注音ㄈㄚˇ ㄅㄨ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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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词语的详解


词语解释

法部fă bù

  • 唐时皇宫梨园训练和演奏法曲的部门。后借指教坊或法曲。

  • 清代掌司法的官署。

引证解释

  • 唐 时皇宫梨园训练和演奏法曲的部门。后借指教坊或法曲。

    《新唐书·礼乐志十二》:“梨园法部更置小部音声三十餘人。”
    宋•苏轼 《集英殿秋宴教坊词·教坊致语》:“臣等幸覯昌辰叨尘法部,採謡言於《击壤》助矇瞍之陈《诗》,仰奉威颜,敢进口号。”
    清•余怀 《板桥杂记·雅游》:“教坊梨园单传法部,乃威武南巡所遗也。”

  • 清 代掌司法的官署。

    《清史稿·职官志六》:“法部司法大臣、副大臣各一人……大臣掌主法职,监督大理院及京外审判检察以维法治。”

国语辞典

法部fă bù

  • 唐代梨园中专门演奏法曲的部门。

    唐·王建〈霓裳词〉一〇首之八:「传呼法部按霓裳新得承恩别作行。」

  • 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专掌司法,民初改为司法部,犹今之司法行政部。

  • 道教指天神率领的部众。

    如:「法部仙灵」。

网络解释

法部

法部,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刑部改称。

【法部】新华字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