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 ~ 汉语词典

法部词语的详解
词语解释
法部
唐时皇宫梨园训练和演奏法曲的部门。后借指教坊或法曲。
清代掌司法的官署。
引证解释
唐 时皇宫梨园训练和演奏法曲的部门。后借指教坊或法曲。
引《新唐书·礼乐志十二》:“梨园法部更置小部音声三十餘人。”
宋•苏轼 《集英殿秋宴教坊词·教坊致语》:“臣等幸覯昌辰叨尘法部,採謡言於《击壤》助矇瞍之陈《诗》,仰奉威颜,敢进口号。”
清•余怀 《板桥杂记·雅游》:“教坊梨园单传法部,乃威武南巡所遗也。”清 代掌司法的官署。
引《清史稿·职官志六》:“法部司法大臣、副大臣各一人……大臣掌主法职,监督大理院及京外审判检察以维法治。”
国语辞典
法部
唐代梨园中专门演奏法曲的部门。
引唐·王建〈霓裳词〉一〇首之八:「传呼法部按霓裳新得承恩别作行。」
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专掌司法,民初改为司法部,犹今之司法行政部。
道教指天神率领的部众。
例如:「法部仙灵」。
网络解释
法部
法部,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刑部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