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制 ~ 汉语词典

屯田制词语的详解
词语解释
屯田制
中国古代利用农民、士兵或商人开垦荒废土地解决军粮、税粮的制度。始于西汉边塞屯田三国时曹操实行较完备的屯田制度收效极大唐以后各代对屯田称呼不一元、明、清各代仍称屯田,明代屯田区域最广清代时屯田渐成民田,军屯亦废。
国语辞典
屯田制
汉代以来政府利用军队或农民垦种土地征取收成做为军饷的制度称为「屯田制」。分军屯、民屯、商屯。
引《明史·卷七七·食货志一》:「屯田之制。曰军屯曰民屯。太祖初,立民兵万户府,寓兵于农,其法最善。」
网络解释
屯田制
屯田制是汉以后历代政府为取得军队给养或税粮利用士兵和无地农民垦种荒地的制度。有军屯、民屯和商屯三种。屯田始于汉武帝时西域屯田为军屯。建安元年 (公元196年) 曹操采纳枣祗、韩浩的建议在许昌招募农民屯田当年得谷百万斛。后推广到各州郡由典农官募民耕种,为民屯。屯田之民免服兵役和徭役,称“屯田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