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大不捐的概述
细:微,小;捐:舍弃。
小的大的都不抛弃。形容包罗一切,没有选择。
出处:唐・韩愈《进学解》:“贪多务得,细大不捐。”
用法:主谓式;作谓语、补语;形容包罗一切。
例子:戴升还问人家要门包,也有两吊的,也有一吊的,真正是细大不捐,积少成多,合算起来也着实不少。(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四回)
细大不捐的详细解释
大小兼容并收,皆不抛弃。《唐・韩愈・进学解》:“贪多务得,细大不捐。”
“细大不捐”单字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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